2012年8月21日 星期二

叨與叼 - 軍事新聞網

文章轉貼自 中華民國國防部青年日報社

叨與叼

◎劉婷

常看報紙的人或許偶會看到「訃聞」啟事,有學生拿著報紙問我:訃聞中的「叼在姻親戚友鄉寅誼哀此訃聞」是什麼意思?

傳統上,我國民間素有「死者為大」的觀念,但在辦理後事時,卻常充滿各種荒誕離奇的現象,尤其是像刊登訃聞這樣的事,往往由家屬提供死者與家屬關係和名字,以及死亡和出殯時間、地點等;刊登啟事的工作大多交由葬儀社處理,在訃聞刊出前,葬儀社會把訃聞內容請家屬確認後始能刊出,因此,會出現「叼在」這兩個字,只能說「叼」與「叨」這兩個字外形實在太相似了。

先不看訃聞,單就「叼」與「叨」這兩個字來看,「叼」讀ㄉㄧㄠ的音,意思是「用嘴銜著」,例如「邊叼著菸邊看報紙」;雌虎「叼著幼虎」避敵;狗「叼著骨頭」;貓「叼著蟑螂向飼主邀功」等等。

「叼」是動詞,是「以上下唇含著東西」的動作,凡是可以用口含住的東西(未必是食物)都可以用「叼」這個字來描述。例如木匠在工作時,嘴裡常常叼著釘子。日本電視台曾播過「木匠釘釘子」比賽,只見參賽的木匠嘴裡叼著許多釘子,釘子一根一根地吐出,動作飛快。「叼」只是「含著」既不吞咬也不嚼食。

再來看「叨」這個字。「叨」是破音字,讀ㄉㄠ的音時,有「話多令人厭煩」的意思,例如青少年最討厭父母親從生活習慣到考試成績、從交異性朋友乃至成天掛在電腦網路上,無所不說、無所不講,絮絮叨叨沒完沒了。

「嘮叨」的「嘮」字要讀輕音,除了絮絮叨叨說個沒完之外,「嘮叨」還有「抱怨、埋怨」的意思。

「叨」讀ㄊㄠ的音時,有「貪婪」的意思,例如虎群在獵得獵物後,只有當家的雄獅可以先吃,其他獅子在一旁瞪視,雄獅吃獨食的行為就叫做「叨」;此外,「叨」還有「忝」的意思,例如請人為自己親長寫壽序或墓誌銘時,在請託信函的結尾一定會寫「叨(ㄊㄠ)在知己,萬勿推辭」的句子。

「叨(ㄊㄠ)光」這個詞目前已很少有人用,意思是「領受別人的好處」,例如跟隨朋友到朋友的家中宴飲,自己和朋友的朋友素昧平生,吃了這頓飯至少要寫個謝函,謝函中的「叨光」就是「未事先告知貿然的參加宴飲」,領受這餐美食的感謝之意。從「叨光」兩字極少出現在現代人的口語中,可以感覺得出來,現代人對領受別人的好處視為「理所當然」,以致忘了說「叨光」!

「叨(ㄊㄠ)擾」就是謝謝人家的款待。還記得電影「梁山伯與祝英台」演到「樓台會」的末段,祝英台舉起酒杯勸梁山伯「另娶他人」時,梁山伯唱道「想不到我特來叨擾酒一杯」後,嘔出一口鮮血。戲劇裡唱的「叨擾酒一杯」言外之意是:「我原本高高興興的與英台相會,料不到佳人已另許他人,這一杯酒本應是洞房花燭夜才喝的,現在我喝了,只能說聲『叨擾』了!」

回過頭來看訃聞中究竟是「叨在」?還是「叼在」?當然,「叼」是不正確的,因為不論亡者或辦理喪事的後人,不能把有「姻親戚友鄉寅」情誼的人「含在嘴裡」,所以訃聞上應寫「叨(ㄊㄠ)在」,意思是驚擾到、打擾到與亡者有「姻親戚友鄉寅」關係的各位眾親好友同鄉同學。

相信,任何人都不希望自己的後事出現如此的錯誤。下次,當我們在報紙上看到訃聞時,若有「叼在」兩字出現時,應可了然是「叨」字誤為「叼」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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